联合国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秘书处执行秘书伊丽莎白·穆雷玛在边会上作主旨发言。尹灵 摄
“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框架之下,到2050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是我们目前奋斗的目标。”穆雷玛表示,为了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,各国需要携手努力。在她看来,想要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愿景并不容易,但是及时采取措施是值得的。“我们是幸运的,也是不幸的,我们只有一个地球,没有更多的选择。”
穆雷玛表示,中国在推动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独特的作用,生态系统的恢复在中国发展战略中占据非常重要的部分。“中国走出了自己的发展道路,实现了自己的经济发展,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标准,同时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生态系统,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可以效仿、学习和调整自己战略的良好发展模式。”
边会上,穆雷玛号召大家,未来两年,在主席国中国的领导下能够通过并执行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》。
“如果我们能够携起手来,一定能逆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。我们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出贡献,建立一个更加健康的未来,一个所有人的未来。”她说。(完)
【动画】汽车数据安全风险如何解?60秒带你看懂保护策略****** 【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科普】 近年来,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,逐渐开上大街小巷。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,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,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《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。《规定》提到,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,应当合法、正当、具体、明确,与汽车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运维等直接相关;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;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;倡导坚持“车内处理”“默认不收集”“精度范围适用”“脱敏处理”等原则,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;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,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。
“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,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”“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”……在日常使用中,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。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,《规定》明确,针对个人信息,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;处理敏感个人信息,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、提示收集状态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。 《规定》还强调,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,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,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,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。 光明网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出品 监制:张宁、李政葳策划、制作:孔繁鑫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1分快3地图 |